雪莉说道:“当然可以了。第一个不同应该是慈善文化的不同。西方的慈善文化可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博爱’。博爱的特点之一是‘爱,越血缘亲情,不分民族肤色阶层性别文化和国家’,推崇的是一种普世的爱。博爱的特点之二是行善不求回报。
而咱们华夏国的慈善文化也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爱’。仁爱的特点之一是‘仁者爱人,乡田同井,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人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推崇的是一种互利互助思想。仁爱的特点之二是行善可以积德,能为后代子孙造福,也就是说华夏国的慈善人士是希望得到回报的,吕姐姐,这一点我说得应该没错吧?”
吕大钰道:“你说的的确没错,我们华夏国人自古以来就特别讲究多行善,多积德,多积德的目的就是能够福被子孙。”
听了吕大钰的解释后,雪莉说道:“在这一点上,华夏国行善积德的慈善理念与西方行善不求回报的博爱思想就大相径庭了。第二个不同,应该是有关慈善的法律问题了。西方的第一部慈善法,诞生于16o1年的英国,距今将近4oo年了,而据张哥介绍,咱们华夏国至今好像还没有一部有关慈善的法律,吕姐姐,是这样吗?”
“他说的没错,由于华夏国的慈善工作起步较晚,所以至今还没有一部成文的慈善法律,只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吕大钰答道。
雪莉说道:“有法和无法是不一样的,有法可依可以保障慈善工作有序和健康的展。无法可依,就很难做到透明,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就很有可能出现慈善**问题,从而导致人们对慈善组织缺乏信任,进而影响到整个慈善事业的展。所以,慈善组织健康展的核心问题应该是法律问题。”
听了雪莉的介绍后,吕大钰赞同道:“法律是慈善事业健康展的保障,妹子说得太有道理了,据说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高层的注意,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华夏国也会产生自己的慈善法的。”
雪莉继续说......(PC站点只显示部分内容,请使用手机访问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