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妈妈陪着我到北京的商场里买几件工作用的套裙,当我们俩提着大包小包从一家名品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赵笛,
七年,整整七年的时间,我一直没有见到赵笛,科学上说,七年的时间,正好能将一个人身上的所有细胞全部更新换代,也就是说,经过七年的时间,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人,
话虽如此,可当我看到赵笛的时候,心里的感触为何还是那么深刻,
初中的时候,他的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现在看着更高了,饶是我穿着高跟鞋,但若是站在他身边,想必也需要微微抬头看着他说话,七年的时间,衬得他的一双眉眼看着更加凌厉,身上的气质似乎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不是在这七年的时间里,我反复看着他的照片,或许还不能在一瞬间就将他一眼认出,
在那一刻,我的整个人……一下子就站住了脚步,
其实我那时候忍不住想上前叫他的名字,但有一个女生,却先我一步走到了他的身边,
那是一个看着特别青春特别阳光的女孩儿,长得特别漂亮,皮肤很白,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一样,她留着一头栗色的长发,在头顶高高地梳成一个丸子头,看着特别的可爱,
她跟赵笛的关系看着特别的亲密,此时正一手拉着他,嘴里叽叽喳喳地说着话,由于我离他们有些远,听不太清他们在说什么,却能深刻地感觉到,赵笛和那个女生之间的关系并不浅,
是他的新女友吗,
她长得那么漂亮,能成为他的新女友也不奇怪,
“小秋,你怎么了,”见我一直怔楞着站在原地,妈妈不禁朝我问了一句,
其实,妈妈曾经见过赵笛一面,不过,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就算是面对面,妈妈也不一定能认得出赵笛,
我摇了摇头,敛下心神说道:“没事,我们走吧,”
临走前,我还是忍不出朝赵笛和那个漂亮女生那边看了一眼,看到那个女生挽着赵笛的手走进了商场,即便赵笛的面色淡......(PC站点只显示部分内容,请使用手机访问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