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有人吗?别管谁,快来救救我们,哦,上帝啊,戴恩,你的胳膊又出血了......”
在沙漠中快步跑了十分钟,女人的呼救声逐渐清晰,王古一用英语大声回应道:“我来救你了!不要慌,坚持住,待在安全的地方,告诉我你遇到的是什么危险。”
“感谢上帝,有人在,三克油,你真是个英雄。
这里有只蜥蜴,很大的蜥蜴,足有汽车那么长,完全没我家的哈珀可爱...
哦,它在撞击汽车,偶买糕,汽车动了。
快来救救我们,救救我们!”
幸亏王古一两世都学英语,要不然还真听不懂对方飞快的语速。不过,这个白人娘们说没她家里的哈珀好看?一只沙漠巨蜥?
从撞汽车这种行为来看,这只沙漠巨蜥已经很长时间没吃午饭了,一般沙漠巨蜥的捕猎方式是偷袭,咬上猎物一口通过口腔里丰富的细菌至使猎物细菌感染,发热死亡,最后它再美滋滋的享用腐烂的血肉。
只有在长时间未进食时才会强行进攻。
难道它不怕猎物在感染期间被其他动物截胡吗?
当然不,粗壮的四肢足有成年男人手臂大小,近两米的尾巴是他强悍的铁鞭,全身包裹的鳞片如同身穿坚固的铠甲,防御力直接拉满。
它不惧怕任何生物的单挑,它是沙漠里的霸主。
“那是沙漠巨蜥,平时在阿卡塔马沙漠是很难看到的,你们可是真‘幸运’。”如果没成为喇叭法师,王古一肯定有多远跑多远,正常人在沙漠跟沙漠巨蜥单挑,就像小日本拿着武士刀对战美国坦克,保准一点渣都不会剩下。
可现在,他有自信碰一下巨蜥屁股。
沙地松软,毒虫横行,再加上可能存在的流沙陷阱,就算王古一把渡鸦召回驱散毒虫,用了自己最快的速度,也还需要五六分钟的时间,万一那两个白人此刻遇难的话.......
自己完全可以等巨蜥吃饱喝足后,再去拿他们的汽车和清水,毕竟只有疯子才喜欢打架。
王古一的目标从始至终都是朝着更高层次的超凡进发,直到永生!
“哦买噶!!......(PC站点只显示部分内容,请使用手机访问阅读!)